“没有钱可以交易。我们线上交流后,双方婚外情都有了互感,我得知她是家庭主妇,要照顾家里的孩子,出于同情,还给了她生活补助费......“河南男子宋某某向法院起诉当地公安局,要求撤销行政处罚。他否认嫖娼,并认为他的行为是婚外情。
近日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项行政裁决在网上公开。
宋某某声称自己没有从事卖淫活动起诉婚外情,也没有与刘某某进行金钱和易。宋某某与刘某某在线交流后,双方婚外情彼此产生了好感,宋某某得知刘某某是家庭主妇,必须照顾家里的孩子,出于对刘某某的同情和将来与刘某某保持婚外恋关系的希望, 他给了他生活补助金。
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,本案中,根据双方当庭陈述和案中证据东莞商务调查,可以确认县公安局在侦办引诱嫖娼案时,依据刘某某与嫖娼的微信采集记录,通过技术手段找到宋某某,并依法传唤其刘某某陈述的情况,对本案的调查清晰自然。宋某某到案后,他承认了自己与刘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通过微信向刘某某支付了500元的事实,虽然宋某某声称他与刘某某有婚外情关系,但根据他在公安机关的陈述,并结合对案情的分析, 宋某某在某县出差期间,通过微信搜索获得了与刘某某的联系,无论双方在微信中如何表白,双方之前都不认识,但双方在极短的时间内谈到了发生性关系,并协商了 500 元的价格。随后双方相遇,前往宋某某租住处,宋某某支付了500元,双方发生了性关系,之后双方就再也没有互动侦探调查事务所-该男子因嫖娼被罚500元,辩称自己只婚外情告警方,河南高院驳回再审,双方的行为显然属于以金钱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,因此县公安局将宋某某的行为定性为嫖娼,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年天依法,并处以吴乾元的罚款,并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。一审、二审法院裁定,驳回宋某撤销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请求并无不当,法院予以肯定。综上所述,宋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,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