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穗妻”早知英汉有家室
1991年8月24日,约翰,和祖伊,在英国登记结婚,两个人结婚时长达20多年,陆陆续续生下了4个儿女,其中还存在着一对双胞胎,最大的女儿已然参加工作,在这期间,祖伊为了能够照顾家庭,辞去工作,成为了全职主妇。
2012年3月,祖伊抵达中国,前往越秀区公安局黄花岗派出所予以报案,在所提交的报案材料里,她详尽描述了察觉到约翰涉嫌重婚的整个过程,她讲道,2005年9月15日,约翰前往广州筹备货运代理生意,那时他在中国尚不认识任何一人,约翰告知她,某一天他于寻觅适宜办公场所之际东莞私家调查公司,在路途上结识了一位名为李敏的中国女子,当时她正为在广州开展采购、贸易生意的非洲人去充当中介或者导游,他们针对怎样在中国开展货运代理生意展开了一番讨论 。2005年11月接近尾声的时候,约翰返回了英国,告知她所有事情都已经处理妥当,这是由于李敏将会为他开展工作并且安排好所有相关事宜 。
2005年12月,祖伊带着自己的大女儿抵达广州,前往查看约翰所租下的仓库,而后见到了李敏,祖伊声称,她与李敏进行过交谈重婚自诉取证,她确切知晓自己同约翰已然结婚,并且育有4个孩子 。
2006年10月,祖伊在丈夫的邮件里发现,丈夫和李敏关系亲密小三调查侦探-英国男中英娶两妻被诉重婚:跨国重婚案的法律警示与伦理反思,邮件中以“老公”“老婆”相称,祖伊又在丈夫的聊天记录、照片文件夹中发现同类情况,照片里有他们两人的结婚照、亲密照,而且那时李敏已经怀孕,祖伊把这些“证据”保留了下来。

祖伊讲,约翰于网上聊天之际承认与李敏育有两个孩子,存有聊天记录当作证据。哪怕约翰的姐姐亦知晓了此情况,缘由是他们一同前往非洲度假的缘故。祖伊的仨孩子于假期之时也曾随约翰在广州居住过一阵子。依据孩子们的讲述,约翰、李敏以及他俩所生育的两个孩子仿若一家人似的生活。
曾经有一回,祖伊拨打了电话到约翰身处的公司,彼时恰好是李敏接起了那通电话。祖伊当即声称,李敏竟在电话之中明目张胆地对着她讲约翰乃是她的丈夫称呼。除此之外,李敏还向祖伊发送了手机短信,其内容为:“约翰往后不会再给你金钱以及性方面的给予,要是你再接二连三前来打扰他,他会把你驱赶出家门。”。
约翰李敏涉嫌犯重婚罪
自2006年发觉约翰与李敏的关系之后呢,祖伊始终在尝试去挽回自己的丈夫,然而一旦提及李敏,两人就会引发争吵,这样的一种关系是没法继续维持下去的,在2011年8月的时候,祖伊经网络寻觅到了,广州处理涉外案件那边的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历,进而去寻求法律方面的援助 。
手上虽已有一定证据,然而祖伊不确定约翰和李敏在中国有无办理结婚登记,从她自顾自的角度去观察,两人对外是以夫妻名义一块儿共同生活着。而指控李敏犯重婚罪有个前提条件,那就是李敏明确晓得约翰是那位已婚人士。于是乎,祖伊决定先向中国警方去报案,期望由公安机关来对这事展开调查。在公安着手介入调查,有了一定结果而后,祖伊又朝着广州中院提起了自诉。这是广州关于涉外重婚的首宗案件,鉴于管辖权等相关的问题,此案件进行侦办的时候,所花费的时长比较长,最终这个案件被转至越秀区检察院,由检察机关来提起公诉 。

越秀区检察院指控称,被告人约翰于1991年之时,在英国和被害人祖伊进行了注册结婚,并且直至如今都没有离婚。在2005年的时候,约翰前往广州市开展生意活动,期间结识了被告人李敏,进而产生了感情,彼时李敏也清楚地知道约翰已经注册结婚并且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,如此这般,双方仍然以夫妻的名义,在广州市越秀区淘金东路共同居住。到了2006年,约翰与李敏还宴请了他们的亲朋好友举办了婚宴。随后,两人养育了两名子女。
越秀区检察院觉得,约翰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李敏也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约翰存在有配偶却重婚的情况,李敏则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,他俩的这般行径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,犯罪事实清晰明了,证据确凿且十分充分,理应按照重婚罪去究追他俩的刑事责任。这两名被告人在犯罪之后自动投案,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的罪行,这属于自首情形,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当知晓约翰因涉及案件被关押在看守所时,祖伊曾有过一时的心软,向法院提出撤销该案件。然而,在这个时候,那个案件已然属于公诉案件,必定要给予刑事处罚,并非是被害人表示撤销就能撤销的。
据知晓,当前约翰和李敏都处在取保候审状态之中啊。关于该案所在位置为越秀区法院而现在正等着去进行排期呢,之后会挑选日子去开展审理相关工作这样子的情况哟。




